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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0:42:07 来源:
[摘要]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检工作经费安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检工作经费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Y2019-ZBB2-FW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露露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8116-8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联系方式:王玥琦,010-83837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喻露露,010-88358116-8777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不断提高我院安检服务质量,确保当事人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杜绝一切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尽早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庭审正常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招聘34名安检服务人员(其中男16名,女18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
4.投标申请人需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投标申请人需具有近三年(2016年03月01日至2019年02月28日)或自成立之日起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检人员服务的相关经验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03月01日至2019年02月28日)或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03月01日至2019年02月28日)或自成立之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56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8日09:00至2019年03月06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53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在报名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0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23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审核合格后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3)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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