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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14:50:38 来源:
[摘要]易门县人民法院购置安检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有关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人”)受易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易门县人民法院购置安检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
1.1项目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购置安检机项目
1.2采购内容: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1台(含访客易1台)。不得拆分任何包内的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分包。选定供应商承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相关服务。
1.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8万元。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交货
1.5供应商资格要求:
1.5.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5.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经历,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提供售后服务维修点证明材料)。
1.5.3投标人为非生产商的,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且必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1.5.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厂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拟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并通过国家权威部门有关认证。
1.5.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2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报价单位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08)获取询价文件,报名有效期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00分止(节假日休息),报名时持如下证照报名(证照不齐全者恕不接受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③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3询价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9:30。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0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视为撤回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易门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08
邮编:650106
联系人:李小姐 丁小姐
电话:0871-68311712
传真:0871-68311567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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