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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14:51:51 来源: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7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07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资格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其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和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的相关操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协和路299号
地址: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
邮编:200335
邮编:200051
联系人:符争辉
联系人:lilingzhu
电话:22139500*3133
电话:62733397
传真:52192378
传真:62733353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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