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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2 16:00:06 来源:
[摘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场地安检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内容
1.1、谈判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的委托,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场地安检装备采购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
1.2、项目概况
1.2.1招标编号:KCT201803009
1.2.2谈判内容:场地安检装备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项目名称:爆炸物探测仪1台,电子听音器1台,非线性节点探测器1台,探雷器2台。
备注:均采购进口产品(已经过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
注意: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设备的报价均为设备到采购方用户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即人民币包干价。人民币包干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款、对应进出口外贸代理费用、进口货物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报关费、银行费用、商检费或品质检费、全程保险费、海关税费、仓储费、搬运费、运杂费等)、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属于无效报价。
2、爆炸物探测仪、电子听音器、非线性节点探测器、探雷器已经过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
1.2.3交货时间:因采购方急需交付使用,自获悉中标结果之日起5天以内(各谈判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1.2.4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用户指定地点。
1.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1.3.2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
1.3.3在云南省内有能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常驻机构和技术人员,为了保证售后服务质量,若供应商为云南省以外的企业,须在云南有办事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材料),并确实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
1.3.4所投产品2017年(包含2017年)之后的进口关单报关证明材料;
1.3.5所投产品的进口关单完税证明材料;
1.3.6谈判申请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申请。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采购预算:824000.00元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现场报名:谈判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22日9:00时至2018年3月26日17:00时,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供应商为云南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云南省境内分支机构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材料);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所投产品2017年(包含2017年)之后的进口关单报关证明材料(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所投产品的进口关单完税证明材料(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在有效期内的检察院行贿受贿告知函;
⑦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⑧近6个月企业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3、申请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3.1提交投标文件(纸质:一正二副,投标投标数据光盘一份)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号(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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