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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3 10:13:06 来源:
[摘要]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交响乐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交响乐团2019年办公楼及北京音乐厅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交响乐团2019年办公楼及北京音乐厅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WJ-ZBHTD21-201904-2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2335918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交响乐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1区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席先生 010-64212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岳女士 1523359186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16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负责中国交响乐团办公楼及北京音乐厅的安保服务工作。服务期 :2019年5月1日-12月31日团址办公楼,配置13名安保人员,其中 4 人为中控室值班员。 北京音乐厅,需配置26名安保人员,其中保安21名,安检员5名项目用途:保安服务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 127万元项目采购实施方式:推荐的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在服务商名录内推荐,邀请3家服务商参加磋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服务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服务供应商为中央国家机关2018-2020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保安服务名录中单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0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23日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30至2019年04月17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16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23日13:30至2019年04月23日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23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23359186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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