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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16:10:32 来源:
[摘要]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06653号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安检设备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CSJ-ZC-2016-05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56万元
四、 采购内容,货物名称, 需求数量
序号 1.安检机x1,2.安检门x3, 3.手持安检仪x4, 4.防爆罐x1,
5.防爆毯x1, 6.对讲机x24, 7.执法记录仪x16, 8.防刺背心x16,
9.电警棍x4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5.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所投货物有效证明文件。
5.4投标人需提供由产品制造商或国内合法代理商出具的授权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活动的专项授权函;本项目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5.5 投标人必须按整包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包含该包的所有产品。
5.6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
六、 报名及文件购买登记事项:
1.报名时间:供应商可在2016年6月24日8:00起至2016年6月30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3.报名条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和产品相关的资质证书及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活动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及一套盖章装订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七、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14时整(13: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05室
九、 信息发布媒体: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 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账号:559957523736
行号:840368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许科长
电话/传真:0712-2323060
2、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陈、陈倩
电话/传真:027-87320607-609、 027-87320607-888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邮编:430071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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