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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15:10:09 来源:
[摘要]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购置安检设备的重立项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60401493)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1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如果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所出具的对于本项目的唯一项目授权书。③辽宁省外投标供应商在沈阳地区应设有在工商部门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售后服务分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及资金往来证明。④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6月2日起至2016年6月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自行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如果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所出具的对于本项目的唯一项目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人的身份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6月12日北京时间14: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惠工街32号
项目联系人:贾良
联系电话:024-2269228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岛路46-1号二层
项目联系人:高坤
联系电话:
传 真:024-83733916-85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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