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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14:27:17 来源:
[摘要]本项目拟建设具备高清数字法庭功能和会议功能多功能的数字法庭,内容包括高清数字庭审系统,会议扩声系统、安检系统设备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一、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11-146010-0045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庭审系统升级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61,262.5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拟建设具备高清数字法庭功能和会议功能多功能的数字法庭,内容包括高清数字庭审系统,会议扩声系统、安检系统设备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2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用单一来源说明: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受理公安部督办的专案,案件预计在12月初开庭审理,根据审判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为专案配置可供司法公开及容纳200多人的场所,我院目前没有可以满足该庭审要求的审判法庭,鉴于庭审场地特殊性和案件审理时间紧迫性,为保证完成任务,经我院与番禺区公安分局就庭审场地进行协商,我院负责对区看守所会议室进行信息化建设升级。我院建议指定有相应资质及实施同类型项目经验的供应商负责。
广州市宇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2015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沙湾法庭数字法庭及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和“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鉴于项目的迫切性和广州市宇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熟悉沙湾看守所现场情况及正在我院本部实施数字法庭建设的实际情况,我馆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市宇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本次数字化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宇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65号807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542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3912262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传真:020-87554028 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联系人:罗伟强 联系电话:020-39122624
传真:020-39122555 邮编:51140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00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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