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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14:11:58 来源:
[摘要]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平台采集设备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平台采集设备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武定县人民法院,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采购人为武定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人为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单位就该项目进行谈判,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中选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平台采集设备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平台采集设备及安检设备采购,包含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1
商品名称:执法指挥高清视频调度平台采集设备
数量:一套
序号:2
商品名称:安检门
数量:一套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到位;
2.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2.5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并试运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武定县人民法院。
2.7售后服务要求:如设备出现故障甲方无法自行维修情况下,成交单位须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72小时之内赶到武定县人民法院进行设备维修,如在48小时之内设备无法恢复正常使用,成交单位需提供备用设备,供应商须做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被邀请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1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应自行作出承诺。
4)供应商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
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投标报名
4.1凡接到本邀请函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止,每日9: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普自村星都总部基地B幢1单元7层701号)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凡有意参加者,须携带下列证照购买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3竞争性谈判文件600.00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25日13: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普自村星都总部基地B幢1单元7层701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申请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信息
保证金的金额:1000元;
提交方式:电汇、转账、现金。
银行电汇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世纪城支行
账号:871906475810501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