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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15:49:36 来源:
[摘要]受珠海市口岸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安检服务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相关公告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安检服务项目。
2. 服务内容:聘请235名安检人员负责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安检服务工作及按照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的安检设施设备。
3. 项目总预算金额及总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玖万元整(¥13,490,000.00);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投标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4. 服务期:1年。
5. 珠海市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80425]-10942号。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暂定):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已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以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当下网页显示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口岸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永辉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6-2123968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33593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6-32300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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