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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6 16:28:09 来源:
[摘要]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陈仓区人民法院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陈仓区人民法院修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AHC-201727CG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地址:虢镇南环路东段
联系方式:0917-6233269
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巨一广场3号楼2单元1704室
联系方式:1879179653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陈仓区人民法院修缮工程,包含弱点网络改造、安检门、安检仪、门禁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预算总额:4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4、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等经营范围。
5、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查询且在公告发布有效期内)原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报名时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各一套;原件阅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 年12月6日-----2017年12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发售地点:宝鸡市陈仓区永安大厦A座9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时30分
2、谈判时间: 2017年12月15日14时30分
3、谈判地点: 陈仓区虢镇北大街(西虢宾馆)
九、其他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齐先生
2、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0917-6233958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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