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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14:24:12 来源:
[摘要]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肇东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电子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肇东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电子设备
项目编号:XL-ZF/201701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919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
联系方式:丛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0451-5191930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电子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潜在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计算机、电子产品、监控产品、安防器材);B、潜在投标人可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是代理商,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及厂家售后服务证明;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授权内容:电脑、网络高清摄像机、安检门);C、潜在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D、潜在投标人提供2015年、2016年度由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E、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将被拒绝参加投标;F、潜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G、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6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政采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271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其被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本次招标公告第九条要求的资质条件(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政采招标部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交材料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27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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