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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5 15:09:37 来源:
[摘要]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项目采购,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一、竞争性谈判编号:XYCG-2016040C1J
二、招标项目: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咸阳市渭阳西路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29―33572263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咸阳市秦皇路党校院内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29―33217636
采购内容和要求: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34.85万元
四、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5 日,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假日不售)。
参与谈判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参与投标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项目需求能力及良好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权,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资质要求。参与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所投产品(X光机)厂家授权书。
五、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2 日(星期四)上午9:00 整(谈判文件密封自带到达开标地点)
六、谈判地点:咸阳市政府采购招标服务大厅(渭阳西路3号老财政局院内)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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