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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15:15:49 来源:
[摘要]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经海盐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盐财采确 [2016]481号文确认,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海盐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嘉建咨Y字[2016]7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招标项目:海盐县公安局安检机询价采购项目
五、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光安检机一套(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15万元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 14:0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部一(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四楼)
3、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办妥报名的投标人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 14:00-17:00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部一处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14时30分;
十、投标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
十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规定保证金账户并换取收据。
具体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交付方式: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海盐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1204090209048132141
十四、其他事项: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6120371 传真:0573-86120311
采购单位:海盐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6120739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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