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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30 10:09:59 来源:
[摘要]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15时00分,项目名称:警械设备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120020045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警械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120020045
项目联系人:张未占
项目联系电话:0310-5701067
采购人:涉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涉县平安街与娲皇路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3832145
代理机构: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183号德源商务中心2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701067
预算金额:54.8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招标代理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完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3G图传设备、警务通、安检门、通道式X光机、便捷式车底检测镜)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为准。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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