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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10:25:25 来源:
[摘要]乘客王某在烟台火车站过安检时不小心拿了别人的包,发现后不但没归还,反而将错就错,把包据为己有。现在,她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今天上午,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盗窃罪,被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庭作出判决后,被告人王某当庭服判,并鞠躬悔过。去年4月23号,王某夫妇二人到烟台火车站乘坐火车,进站时,两人一共拿着两件行李,但检票上车时,他们手中的行李却多了一件。
(被告人在通过安检之后直接去拿了一个黑包,但这个包是被害人的包,她当时是认错了,因为她当时的包也是一个黑包,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包在另外的地方并没有将被害人的包返还或者放回去)
被害人报案后,警方调取监控,在列车上将王某抓获,并当场起获被盗背包,内有被害人手机两部、现金700多元,总案值2500多元。
法官宣判: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
盛帅(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本案中被告人误将被害人的背包当做自己的背包拿走,但当她发现自己拿错包之后不想归还被害人的背包,产生了一个非法占有的目的,趁被害人在安检时将被害人背包拿走,涉及数额也较大,超过了2000元,所以她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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