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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落实安检措施且拒不改正的宝安汽车站开出10万元大额罚单

2017-12-06 09:31:23 来源:

TAGS关键字:安检

[摘要]近日,深圳警方依据《反恐法》,对不落实安检措施且拒不改正的宝安汽车站开出10万元大额罚单,这是继《反恐法》实施以来我市针对客运企业的首张“反恐罚单”。市公安局

近日,深圳警方依据《反恐法》,对不落实安检措施且拒不改正的宝安汽车站开出10万元大额罚单,这是继《反恐法》实施以来我市针对客运企业的首张“反恐罚单”。ZiR安检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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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微信公众号昨日发布消息,今年以来,市反恐办联合宝安区反恐办多次在督导检查宝安汽车站时,发现其安检措施存在重大漏洞、形同虚设,保安力量严重不履职等问题。鉴于此前已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针对宝安汽车站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的情况,宝安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8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对宝安汽车站罚款10万元人民币,对分管安全责任人罚款5000元的决定。ZiR安检之家

同时,宝安区交通局依据《反恐法》、《广东省反恐怖主义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宝安汽车站相关负责人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撤职、免职处理,并继续督促宝安汽车站进行隐患整改。ZiR安检之家

据了解,这是继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开出的第22张“反恐罚单”,也是针对客运企业的首张“反恐罚单”。ZiR安检之家

简单来讲,“反恐罚单”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法》的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罚款。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会因此支付巨额罚款。有三种情形极易收到“反恐罚单”。第一种是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未登记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第二种是指宾馆、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第三种是指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以及个人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台上有以上行为的。ZiR安检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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