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20-09-18 10:38:23 来源:
[摘要]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索引和国家档案跟踪系统,在个人通过移民程序时,对其信息进行了新的或修改的使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索引和国家档案跟踪系统,在个人通过移民程序时,对其信息进行了新的或修改的使用。新规定自2017年10月18日起生效。
新条例更新了涉及的个人类别,包括:在涉及身体或发育残疾或严重精神障碍的个人(经授权)的移民程序中担任法定监护人或指定代表的个人;为移民福利进行体检并进行认证的民事外科医生;证明福利申请人在调查或起诉犯罪活动中的合作的执法官员;以及翻译。
它还扩展了记录的类别,包括:国籍国;居住国;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线账号;社交媒体地址、别名、相关身份信息和搜索结果;以及EOIR和BIA程序信息。
新法规还包括更新的记录来源类别,包括:从互联网获得的公开信息;公共记录;公共机构;受访者;商业数据提供者;以及根据信息共享协议获得和披露的信息。
随着允许收集数据的最新扩展,它回避了一个问题:如何保护电子设备上的敏感数据?除了检查入境口岸的所有人员、行李和商品外,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也确实有权搜查电子设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立场是,这种搜查不需要征得同意。这一立场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支持,最高法院认定这种边境搜查构成了合理的搜查;因此,不违反第四修正案。
尽管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入境口岸提供了广泛的许可证,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权限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检查,因为此类搜索不包括仅位于云端的信息。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