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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2019-12-04 09:18:01 来源:

TAGS关键字:车辆安检

[摘要] 为加强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工作的管理,保证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使用工作的安全,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

 为加强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工作的管理,保证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使用工作的安全,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19年修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特制定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使用辐射防护管理规定。pW1安检之家

1、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使用辐射防护工作由      负责,辐射工作人员协助主任做好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使用辐射防护工作。
2、辐射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使用中应当遵守辐射防护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定期组织对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应熟悉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物流大型车辆检查系统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工作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
5、辐射工作人员在进行安检前,应确认安检通道内无无关人员。
6、辐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7、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新疆权威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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