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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15:20:38 来源:
[摘要]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关大楼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关大楼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0815-1840N1024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天乐
项目联系电话:021-626966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宁区迎宾二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汗青 021-223210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天乐 021-62696645
代理机构地址:虹桥机场空港三路18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楼安保服务,服务期限1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出现下列情况:(1)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与保安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力量和保安队伍
7.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未拖欠员工工资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纠纷
8.以上资格条件请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文件;9.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1.4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3日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0日09:00至2018年11月26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虹桥机场空港三路180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磋商文件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03日13:00至2018年12月03日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虹桥机场空港三路18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03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虹桥机场空港三路180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天乐
项目联系电话:021-6269664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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