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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14:00:43 来源:
[摘要]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8】-2533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委托,拟对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优化完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合同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优化完善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58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将原有5台模拟摄像机更换为高清网络摄像机,将电梯内的2台模拟摄像机更换为高清网络摄像机。新增高清网络摄像机接入至原有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在配电房、水泵房和厨房内分别新增1台半球摄像机;在配电房至厨房外部通道新增2台半球摄像机;在办公楼前新增1台枪型摄像机。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24小时图像记录,使机关所有摄像机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不少于90天,监控回放图像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体貌特征。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B类及以上证书或安防等级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网络摄像机的3C认证证书或者检测报告、网络视频录像机的3C认证证书或者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二级建造师以上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所投核心设备(摄像机)必须为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同时对以上主要产品的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提供《品牌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有以下相关任何一条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违法犯罪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证明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书面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可于2018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内10栋4楼)。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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