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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0 17:24:24 来源:
[摘要]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SJ20180209-2
三、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四、预算金额:59.4万元
五、采购内容:安保服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本次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2018年07月09日至2018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保安服务许可证
4.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报名。合格投标人可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991-335901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
联系人:马丹阳
联系电话:0991-466176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本次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4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4日10:30至2018年07月18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18: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2日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价格扣除;对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7%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