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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0 14:53:28 来源:
[摘要]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安保安检器材租赁项目(第一包:器材租赁)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安保安检器材租赁项目(第一包:器材租赁)
项目编号:BJJQ-2018-7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王秋凌
项目联系电话:65173261、65173011、652448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5223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65173261、65173011、6524487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安保安检器材租赁,包含双视角大型X光通道机、双视角中型X光通道机、单视角小型安检机、安检门、人身安检棚、车辆安检大棚、安检备查室、手持金属探测仪、炸药探测器、非线性节点探测器、液晶天棚检查镜、软管窥镜、探雷器、探针、梯子、搜索灯、车底检测系统、防爆罐(含防爆毯)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2334.182万元
第一包分包预算金额:2257.232万元
进口产品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5、进口产品管理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供应商须提供原件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4.供应商应按上述递交文件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应当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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