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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2 15:23:47 来源:
[摘要]井陉县交通运输局井陉汽车客运站安检仪及设备配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井陉汽车客运站安检仪及设备配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63480020062
项目联系人:张闪
项目联系电话:13513375758
采购人: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井陉县城建设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036235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远商务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预算金额:25.41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29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6-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对所投产品的供货能力和维保能力
3、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基金,具有良好的财务核算制度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要求: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开户许可证、上年末纳税票据(或税务部门的证明)、社保基金缴纳票据(或社保部门的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须经税务部门盖章)或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被处以行政处罚名单、列入黑名单、已启动惩戒措施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本项目报名结束后按照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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