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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9 11:34:32 来源:
[摘要]受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有关招 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监狱物流(仓储)安检中心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采用公开招标
投资金额:57000万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监狱物流(仓储)安检中心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产生,特邀请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监狱物流(仓储)安检中心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
2.2项目地点:云南省30家押犯单位(29家监狱及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管区内 。
2.3建设规模: 约15.47万平方米 。
2.4总投资: 约5.7亿元 。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2.7本项目最终选择1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招 标代理机构。
2.8委托代理服务范围:云南监狱物流(仓储)安检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所包含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以发包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3.2投标人的招 标代理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 标代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本次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
3.4本次投标是否接受分公司及办事处参与投标:不接受。
3.5本项目企业类似业绩:2015年以来承担过1项中标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6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及类似业绩要求:(1)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云南省工程建设招 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3)2015年以来担任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中标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4)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
3.7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项目组成员组成不少于6人,且所有成员均具有云南省工程建设招 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持以下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4)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
许可证;(5)单位介绍信;(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3招 标文件售价: 600.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18年05月2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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