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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3 10:49:43 来源:
[摘要]根据鄂采计【2018】-01769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表的要求,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HCY-20180313
2、项目名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54万元
4、磋商内容: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安保服务,服务周期:一年详见项目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在宜昌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18年4月3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紫光园3507室;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9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现场递交至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展大道旁)
3、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4月17日09时
2、磋商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展大道旁)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胡鹏
联系电话: 18972550005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开发区发展大道5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颖
联系电话:0717-6235889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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