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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0 12:00:56 来源:
[摘要]陕西兴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陇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公安局陕西陇关公安检查站安检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ZZB2018-CGBJ-003
三、采购人名称:陇县公安局
地址:陇县城关镇迎宾路
联系方式:0917-46029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兴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中粮国际小区
联系方式:0917-329309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公安检查站安检系统(详细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196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1.2、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1.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1.4、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1.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8日9:00-11:30,
14:00--17:00时止(周六不休)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中粮国际小区1号楼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14:30前
2、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14:30时
3、开标地点: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7-3293098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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