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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15:51:22 来源:
[摘要]受天津市公安局指挥部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指挥部安保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1-30到 2017-12-0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www.tjgpc.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2-11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2-1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亚天
2.联系电话:022-2453813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指挥部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浩:022-2720318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13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指挥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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