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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8 14:40:04 来源:
[摘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委托大连千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LQLZB-2017-044
3、采购内容:采购X光安检机5台(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4、采购预算:50万元人民币(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安检机检测报告原件;
注:
(1)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项目所投产品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文件无效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供应商(投标单位)须携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的报名回执码进行现场报名。
三、谈判报名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大连千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38号新纪元大厦707室)。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请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⑤公安部门出具的安检机检测报告原件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专家审议结果为准。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下午14:00分
谈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
联系人:张德政
电话:0411-83187777
采购代理人:大连千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38号新纪元大厦707室
联系人:孙秀
电话(传真):0411-81355497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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