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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7 17:11:35 来源: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安检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CZFCG2016-A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X光安检机 | 1.0 | 批 | 75.0 | 型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1500手持式液体安全检测仪、2008手持金属探测器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特定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2、投标人需为X光机的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经销商),厂家具有5年以上生产X光机的历史,以提供的最早的一份公安部产品检验报告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9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3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09:00。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09:00。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东阳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963590104000898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13505890861
传真:
地点: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3号
采购人:东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韦瑾 联系电话:0579-866671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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