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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2 09:47:21 来源: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省第六监狱委托,就浙江省第六监狱安检门及执法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6J-B20160705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安检门执法仪 | 36.0 | 台 | 14.72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所投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认定证书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14:0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第六监狱招标办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14:0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第六监狱招标办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500.0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银行账号:733171018260008919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4)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8868214707
传真:0571-56111811
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附件信息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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