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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4 15:46:30 来源:
[摘要]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门禁系统、安检门等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161
三、采购内容:
1.扩音器: 警笛12V/24车载警报器喇叭100W高分贝扬声器带喊话
喇叭重量:2.5KG;主机重量:1.3KG
2.警灯: 型号:TBD-02012L8S10(RB)
产品长度:1200MM
光源配置: LED
电压:DC12V-24V
功率:100W
灯罩材料:聚碳酸酯
外包装尺寸:1305X390X250MM
装箱数:1 (包含:1.主机1台、2.喇叭1台、3.喊话机1台、4.控制主机1台、5.安装配件1套、6.备用保险丝1个)10
门禁系统 产品类型面部识别考勤机验证方式人脸识别,指纹处理器ZEM800摄像头高分辨率红外和彩色双摄像头纠错
存储容量面部识别容量:400张脸,指纹容量:2000枚,
记录容量:100000条
识别算法ZKFinger10.0指纹面部混合识别算法门禁功能标配简单门禁功能(门磁,出门开关,锁控,Wiegand输出)显示屏4.3英寸触摸屏纠错通讯接口TCP/IP, RS232/485,USB-HOST电源电压DC 12V,3A 包含磁力锁、门铃、专用电源、上门安装、3年免费服务
3.安检门: 1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5537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提供正规发票数额进行一次性汇款。
七、供货时间:至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九、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7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07月21日14:30—15:00。
2、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15:0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存鑫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程超群
联系电话:15944378286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