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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11:14:14 来源:
[摘要]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5-28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文号为发改基础【2014】2614号。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经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授权负责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工作。项目招标人/业主单位为: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国家资本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2-1940CITC2112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2.2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如所投标产品非投标人自行生产,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正本;如所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3业绩要求:所投同型号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至少具有1台(套)的使用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和用户证明原件(用户证明至少应包括使用产品的型号、数量及使用状况等信息,并须列明业主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电话)。该业绩的安检设备的型号应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认证型号一致
2.4售后服务: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的售后服务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
2.5投标人必须在(www.chinabidding.com)上进行招投标登记且该登记须在有效期内
2.6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依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有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公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8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且投标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2.9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5-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6-04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联系人: 张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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