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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14:47:59 来源: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江顺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委托编号:2019NCZ000347W
项目编号:NXJSC-(GY)20190403
二、项目名称:隆德县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及法庭安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品目名称:隆德县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及法庭安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单位:项
数量:1
预算金额:1176900.00元
合计:1176900.00元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投标人最近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三)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18:00持投标单位CA认证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网络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在报名系统中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相关招标资料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9: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质疑联系单位:宁夏江顺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婷 17795438815 13369562000
投诉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十、必须落实的相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人员养老保险花名册),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隆德县人民法院
地址:固原市隆德县
联系人: 赵瑞军
电话:1899540879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江顺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230室
邮编:750001
联系人:武婷 17795438815 13369562000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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