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18-12-29 14:50:41 来源:
[摘要]犯法却不自知,多人因为触犯《反恐法》被抓!
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满满三年了。这是一部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但知道它的人,却并不多。
在过去的三年中,成千上万的个人和单位因《反恐怖主义法》被处罚,罚款动辄就是几万或者二十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比比皆是。好多人都表示:“直到被抓进去了,才知道这是在犯法”。
案例一:微信群传播涉恐网站链接被拘留
近日,云南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传播涉恐网站链接。经查,嫌疑人涂某利用微信在“亲友群”中散播境外涉恐涉暴视频论坛(网站)链接及视频,其对持有、宣扬暴恐音视频行为供认不讳。西山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涂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案例二:五星级酒店未按规定落实住宿实名登记被罚10万
云南警方工作中发现,西山区某五星级酒店存在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等问题,要求及时查证落实。经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李某、张某等人,在2018年4月14日对旅客刘某及同行人员安某未按规定进行一人一证、人证合一登记查验工作便办理入住手续。此前,西山分局就已查获一名旅客入住该酒店未如实登记的情况,并已当场警告并责令酒店进行整改。西山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酒店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处罚。
案例三:快递公司未实名登记被罚10万
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昆明某快递公司在揽收快件时存在未严格对寄递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该公司2018年4月2日至5月14日期间的部分寄递面单,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面积收寄快件未进行实名登记的行为。经查,该快递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该公司揽收快件等经营活动中,未严格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登记、未按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封验视。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快递公司给予10万元罚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1000元罚款。
案例四、微信群发布暴恐音视频被判刑
2017年11月21日,南阳市方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县券桥乡村民贾某于11月20日20时许,在微信群发布暴恐音视频,该群有成员近500人。经调查,该视频是二郎庙乡村民田某于11月20日在微信群中发布,该群有成员250余人。后犯罪嫌疑人田某、贾某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被方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后分别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案例五、微信中转发暴恐音视频被判刑
2017年10月,南阳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群众在微信群中转发、观看暴恐音视频,经鉴定该视频为一级暴恐音视频。吴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因在微信群中转发该视频,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五个月、六个月;邓某等17人因在手机中存储该视频,违法行为轻微,尚不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行政拘留;李某等141人因观看暴恐音视频受到公安机关的训诫。
案例六:非法持有恐怖视频被行政拘留
4月26日,济南市长清区王某峰多次非法登录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仗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王某峰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经审查,王某峰初步交待,自去年2月以来,通过观看电视新闻对ISIS恐怖事件的报道,对暴恐音视频产生好奇心理,为个人寻求刺激、缓解压力,多次通过网络搜索并非法登录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仗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仅4月2日至7日,就先后5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暴恐音视频4部。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