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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14:56:01 来源: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有效期: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0日。
十四、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连月霞
联系电话:0951-688941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层
联系人:张彩琴
联系电话:0951-3938377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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