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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11:08:17 来源:
[摘要]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十二、质疑截止时间:请于2018年2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交招标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机构可不予回复;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中邦国际招标网(www.cobo91.com),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采购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戚先生
电话:8428997
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坪山人民法院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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