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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09:20:14 来源:
[摘要] 项目概况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防爆安检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
交货地点:四川成都,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 投标人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方式:1 、投标人在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无法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联系李艳以网络或邮寄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以邮寄方式购买的,邮寄费用按实由供应商承担。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中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录入单位信息后发送电子档至825121373@qq.com邮箱。3 、报名需要提供①投标报名登记表打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扫描件③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和③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 除非本招标项目终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5、 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②银行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号:1289093549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的,交款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下账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6、 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四川成都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6305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艳;联系电话:028-85246996-811、17740209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
电 话: 028-85246996-811、17740209444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