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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13:27:44 来源: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01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伍仟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