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18-10-10 10:29:13 来源:
[摘要]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宾阳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黎塘人民法庭弱电、诉讼服务中心、监控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宾阳县临浦街188号
联系人:乐婵;联系电话:0771-8234910;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覃冬颖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522室)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29(522室)
传真:0771-5885129
3.监督部门: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 8231525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冬颖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2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65.0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17:16至2018年10月12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