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18-09-27 10:14:37 来源:
[摘要]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警用装备、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评审及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询价小组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公对公账户向采购人足额交纳项目履约质保金,否则将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4、任何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询价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未要求对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5、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十四、发布媒体: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七台河分网
十五、验收、付款: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支付货款。
十六、采购单位: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岩
电话:13946566555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5室(体育会展中心对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64-295311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包: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安检设备经营许可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具安防设备经营范围。
二包:并具有警用器材的经营范围,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三包 消防器材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监控设备营许可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具有监控设备的经营范围。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68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09月27日08:30至2018年09月29日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5室(体育会展中心对面)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5室(体育会展中心对面)
四、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27日08:30至2018年09月29日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5室(体育会展中心对面)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0日08:30至2018年10月10日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5室(体育会展中心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