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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15:03:55 来源: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检察院2017年业务装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世纪花园B栋B9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2.0万元
竞标人应于2017年11月 23日17时3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753 7560 5956 857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 2017 年11 月 24 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7 年11月24 日15 时 00 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地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67号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75-425519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贵港市世纪花园B栋B9号
项目联系人:苏诗韵 联系电话:0775-4568578
3.监督部门: 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0775-4555290,0775-4564649。
价格:¥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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