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16-05-30 15:20:04 来源: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1 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郑利军
联系电话:819890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000
电 话:0574-87425376
传 真:0574-87425467
联 系 人: 陈健 方芸 史维 印莹 蒋海佳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价格:¥0.00
价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