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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09:54:16 来源:
[摘要]贸易壁垒
德国的法规和官僚程序对于希望进入市场的公司来说可能是一个困难的障碍,需要美国出口商密切关注。复杂的安全标准,通常不是歧视性的,但有时是积极适用的,使许多美国产
修订后的海关政策有一些变化,这也需要海关当局提供一个综合的信息技术系统。2016年4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UCC电子系统开发和部署工作计划的实施决定(编号:2016/578)。欧盟委员会继续评估在欧盟范围内实施海关信息技术系统一体化的时间表。目前的截止日期2020年12月可能会延长到2025年(提案草案)
主要链接:海关和税务联盟理事会(TAXUD)网站主页
海关估价——大多数关税和增值税(VAT)以申报进口货物价值的百分比表示。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确定货物价值的标准规则,这些规则将用于计算关税。
鉴于欧盟每年的进口量之大,准确衡量此类贸易的价值非常重要,其目的在于:
经济和商业政策分析;
商业政策措施的应用;
适当征收进口关税和税款;以及
进出口统计。
这些目标是通过一个单一的工具来实现的——完税价格规则。
欧盟采用国际公认的“海关价值”概念。
进口货物的价值是为评估关税债务提供依据的三个“征税要素”之一,这三个要素是指必须支付的关税金额的技术术语,另一个是货物的原产地和关税。
关键环节:海关手续
欧盟CE标志和标准
在出口之前,美国制造商必须考虑欧盟市场的认证。认证是为了声明符合欧盟法规要求而进行的符合性评估。对于大多数出口产品,制造商通过使用CE标志明显地证明了其合规性。标准的使用是过程的一部分。
考虑到美国市场的测试和认证不足以出口到欧盟,制造商需要从零开始,以确定如何才能符合欧盟的要求。由于欧盟立法协调了整个欧盟对产品安全的强制性要求,制造商只需经过一次流程,然后就可以出口到所有28个欧盟成员国(及以上)。通过适当的认证,货物可以在单一市场的边界内自由流通。
贸易标准
概述
由于欧盟在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在美国根据美国法规和标准进行测试和认证的产品可能需要重新测试和重新认证,以符合欧盟的要求。如果产品不受特定欧盟技术法规的监管,则它们始终受欧盟一般产品安全指令以及可能的其他国家要求的约束。
在所谓的新方法下制定的欧盟立法和标准在各成员国和欧洲经济区国家之间得到统一,以允许货物自由流动。新方法法要求制造商使用CE标志。
随着2010年1月生效的新立法框架(NLF)的出台,作为现有和未来CE标志立法的蓝图,新方法立法的概念正在慢慢消失。对现有立法进行了审查,使其符合NLF概念,这意味着,自2016年以来,新的要求正在得到解决,新的参考号将用于符合性声明。有关NLF的更多信息。
虽然统一欧盟立法可以促进进入欧盟单一市场,但制造商应意识到,如果美国标准与欧盟标准不同,法规(强制性)和技术标准(自愿)也可能起到贸易壁垒的作用。
贸易协定
有关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贸易协定清单,以及简要解释,请参
欧盟贸易协定
专业服务的许可要求
根据TFEU第165条,对欧盟公民在欧盟成员国获得的技能和资格的认可,包括相应的承认程序和收费,是成员国的责任。同样,承认在第三国获得的技能和资格也是一项国家责任。
然而,欧盟委员会采取主动,促进承认程序。例如:
在一个成员国为进入和追求另一个成员国的受管制专业而获得的专业资格的承认应遵守第2005/36号指令。
承认高等教育部门的学术资格,包括离校证书,须遵守《里斯本承认公约》。ENIC-NARIC网络就这些资格的(跨境)认可提供建议。
在其他情况下,由接受教育的机构或雇主评估并给予(或拒绝)承认。要使他们能够识别技能和资格,就需要了解其水平、内容和质量。委员会目前正在探讨如何更好地支持这些承认决定的可能性。
“你的欧洲”网站有一个网页,专门帮助公民识别哪些是受管制的职业,以及在每个成员国需要哪些文件才能获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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